关于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有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街道(镇)文化站、广电站:
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理顺各科室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撤销监管科,设立文化产业广电新闻出版科,原监管科的广电新闻出版管理和文化产业服务职能转由新设的文化产业广电新闻出版科承担。职能调整后各科室和下属有关事业单位的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会议、文秘、信息、议(提)案建议办理、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等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事业经费及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理论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交流的联系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群团、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制科
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提出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市场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或参与涉及文化广电新闻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协调;负责审查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拟制复议案件审查报告和行政复议决定书;负责对本局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依法审核、听证工作;组织全区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管理人员和文化市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协调公、检、法、司和其他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文化艺术科 研究编制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社会文化事业; 规划、指导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建设和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文艺三下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研究、比赛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管理监督文艺作品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管理全区图书事业;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文化产业广电新闻出版科 研究制订全区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
研究制订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并草拟相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负责全区文化产业项目的评审、申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文化产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组织文化、文物市场和产业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与考核工作;联系和指导印刷行业协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
承担本部门的全部行政审批职能,主要包括:负责核发文化、文物经营单位和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发放、变更、撤销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视频点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经营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个人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申请设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审核、报批以及上述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工作;负责全区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以及该类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审批工作;牵头组织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文化产业的年检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辖区实施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演出市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危害安全播出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全区“扫黄打非”有关任务;负责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工作;承担不可移动和馆藏文物、进出境文物等文物执法职责,依法查处文物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网吧行业协会工作;对有关部门的相关行政执法活动予以协助配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七)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博物馆)
综合管理全区文遗事业,宣传贯彻执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全区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评审和管理工作,主持全区抢救性考古发掘和重大工程野外考古勘察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依法主持全区相关文物的鉴定工作;主持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承展示、宣传推广、开发利用、政策制定等工作;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馆藏文物的防火、防盗、防霉、防蛀工作,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组织馆藏文物保护技术及相关课题的研究,开展馆际展览交流活动,提高馆藏文物保护技术水平。
椒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职能 调整 通知
抄送:台州市文广新局,区委办、区人大科教文卫委、
区府办、区政协教卫文体委、区委宣传部、区编办。
台州市椒江区文广新局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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